中国园林网8月14日消息:荔浦县是一个竹木消耗大县,全县218家竹木加工企业和8家纸业企业,每年都需要大量的竹、木作原料,森林保护和企业发展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为此,该县从源头上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促进林业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走出一条现代林业发展道路。
始终坚持把造林营林放在重要位置。该县力求做到责任、经费、激励措施三落实,每年都以责任状的形式,把营林任务由县层层分解到乡镇、村屯。两年来全县共筹措造林营林资金100多万元,还出台了一系列的激励措施,对投资营造高标准速生丰产林的企业和造林大户,在土地租赁上实行优惠、在种苗上实行补贴,极大地调动全社会的造林积极性。县竹木衣架协会发动所有会员企业创办万亩速丰林样板基地。修仁镇曾祥斌造林3000亩,获得了15万元的种苗补贴。两年来,全县共发放种苗补贴107.5万元,封山育林2万亩、人工造林3.65万亩,全民义务植树36万人次200多万株。该县还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全县退耕还林2.65万亩,结合小流域治理和“为母亲河披绿”活动,全县共种植水源林1.4万亩、防火林1.2万亩、各类药材4.98万亩,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中有612元直接来自林业。
严格执行木材经营许可证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一方面,该县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按照淘劣留优、去小留大、减弱扶强的原则,对16家科技含量低、竹木利用率不高的竹木加工企业分别采取关闭、转产、停业的措施。另一方面,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制度,2005年全县森林采伐限额为2万立方米,实际发放采伐指标1.6699万立方米;2006年全县森林采伐限额为4万立方米,实际发放采伐指标2.8607万立方米。对经过批准的采伐项目,推行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检查验收制度,杜绝超证采伐和异地采伐。
重视城乡绿化美化,促进了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十五”以来,该县城镇化建设资金投入3.4亿元,中心广场、中山公园、烈士纪念塔园、飞马乐园、文塔景区、瀑布苑、滨江大道、御景湾广场绿树成荫,成为人们休闲的好去处。据统计,中心城区新增绿地是“十五”前绿化总量的4倍。
如今,全县绿麻林场、三河林场、蒲芦林场、龙洼林场、杜莫枫木林五大林区不仅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还成为了旅游、休闲、科研、教学的好去处,更发挥了遮阳、防风、防火、贮水保土和净化环境的作用,林业的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益得到了全面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