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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建设纪实

来源: 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李娜 张雷 日期: 2015/11/12 8:50:55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美丽乡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2014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启动“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其中,由自治区林业厅负责实施的村屯绿化工作是生态乡村建设的3项主要任务之一……

广西兴安县大车头村村屯绿化一角 雷超铭 摄

阳朔县的洒水车在给各乡村的绿化带浇水 邓昶 摄

接地气

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保障村民利益

农民群众是生态乡村建设的直接受益者,更是可以扎根乡村的生态建设生力军。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在全区“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电视动员大会上提出,农民群众是乡村的主人,开展生态乡村活动必须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为此,广西在绿化村屯建设生态乡村的过程中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不断探索科学有效的群众参与机制和奖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措施让群众投工投劳有收益。

为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村屯绿化的积极性,自治区林业厅做足准备。

在全面启动“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活动前,自治区林业厅开展了全区村屯绿化实地调查摸底工作,了解全区村屯基本情况以及村民的绿化意愿和积极性,并将村屯绿化设计方案广泛征求村民意见,让村民参与村屯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等环节。全区还鼓励群众自发组建绿化工程队等经营管理实体,提高农民参与村屯绿化的组织化程度,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乡村绿化工作队、村民理事会的组织指导作用,引导农民群众大力种植果树、珍贵树、乡土树,让农民在建设绿色家园的同时共享绿色经济效益。

各级林业部门也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创新群众参与机制,使村屯绿化工作逐步实现从“被动服务”到“主动融入”、从“政府帮”到“自己来”、从“要我种”到“我要种”的根本性转变。

在建设项目申报方面,河池市南丹县所有示范村屯都实行村屯“自下而上”申报制度,不搞任务式、命令式,作业设计及绿化施工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在绿化树种选择上,桂林市阳朔县、百色市田阳县根据群众需求,引导农民在房前屋后和自家庭院发展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发展生态经济。在制定绿化设计方案过程中,贺州市立足村民休闲习惯,依托村里保存的古树大树、山体、水源等自然条件,建设村级休闲小公园,打造村民休闲娱乐的理想场所。

“刚开始,大部分村民持观望态度,绿化积极性不高。现在村民们都主动申请苗木种植在自家房前屋后。”来宾市象州县寺村镇大井村委白石屯屯组长郑之球说,象州县林业局为提高农民的绿化积极性,多次派工作组到各个村屯,召开群众会议,征求村民意见,并与村干部和骨干人员促膝详谈,先做通一部分村民的思想工作,再进一步带动其他村民的绿化积极性。

像象州一样,为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各地纷纷出奇招。钦州市灵山县组建巡回宣讲团,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到辖区各地宣讲生态乡村建设;北海市合浦县石康镇主要领导多次带头深入村屯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提高群众绿化意识,发动全村人一起清理平整土地,给村里建休闲绿化场所;南宁市宾阳县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制定、完善了干部分片包干、村民骨干带头、村民民主议事、村屯评比激励、社会力量支持等机制。部分地区还通过建立奖励机制,加快推进村屯绿化工作进程。贵港市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标准示范建设的11个示范村屯共奖励275万元;梧州市开展“示范庭院”评选,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奖励示范庭院的农户每户5000元;桂林市临桂县对发展农家乐旅游产业的农户每户奖励1万-2万元,带动农户投入资金开展绿化。

编辑:发财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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