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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益林补偿每年每亩相当半斤猪肉

来源: 中国经济报 作者:李银雁 日期: 2013/3/6 9:15:26
广西林业界的基层代表覃建宁这些年来一直为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呼吁,她说,目前,权属集体和个人的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0元,扣除0.25元用于公共管护支出后,林农实际拿到的补偿仅为9.75元,在市场只能购买到半斤猪肉,“守着金山银山讨饭吃”是广西公益林区老百姓面临的窘境...

中国园林网3月6日消息:现在公益林补偿每年每亩相当于半斤猪肉,来自广西林业界的基层代表覃建宁这些年来一直为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呼吁。

她说,目前,权属集体和个人的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0元,扣除0.25元用于公共管护支出后,林农实际拿到的补偿仅为9.75元,在市场只能购买到半斤猪肉,“守着金山银山讨饭吃”是广西公益林区老百姓面临的窘境。

特别是广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结束后,经营权放活,商品林地价值凸显,经营公益林与商品林的收益差距越来越大,林农要求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

据了解,目前,广西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面积8162.3万亩,占全区林地面积的35.6%;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2.9%。公益林补偿过低,已影响相当一批林农的切身利益。

据估算,广西各种类型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每年每亩达1239元—6335元,每亩公益林补偿标准只达到每亩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0.08%—0.81%。

公益林每年发挥的生态效益与获得的补偿存在巨大的差距,现行补偿标准与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严重不匹配。

以广西金秀县为例,该县森林覆盖率达82.81%,生态服务功能价值高达25.8亿元,公益林面积187.1万亩,占该县林地面积的55%。

每年给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323.26万元,仅为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0.5%。

为此,林农强烈要求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覃建宁代表建议:中央不分权属,将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每年30元,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每年递增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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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报)

编辑:菩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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